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就其防汛指挥中心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09-SB201-ZFCG023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一:市本级防汛指挥中心及下辖各县市音视频设备一批
标段二:市本级防汛指挥中心配套设备一批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所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要求
(4)具有同类项目经营业绩
(5)本次采购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6)报名单位拟同时参加二个标段投标的,须针对相应标段分别提供一份报名资料及资质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标段一500元/本,标段二200元/本。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按500元/本收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月29日 09:30(星期五)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双龙南街工商局新大楼)
七、开标时间:2010年1月29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双龙南街工商局新大楼)
九、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2010年1月28日16:00(开标前一天)交纳下列账户内。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商业银行商城支行
银行账号:130622620000016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
(4)同类经营业绩证明(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9- 82475152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