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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港客运专线广深段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施工

2010-01-1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编号:JS2010-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深港客运专线广深段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施工总价承包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广深港客运专线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9]17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与广东省财政,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资本金中铁道部使用铁路专项资金出资50%,广东省及有关市出资50%,由省市自筹,资本金以外的50%使用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广深港客运专线广深段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施工总价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广州至深圳段起自新广州站,经番禺西南部至南沙开发区,再经东莞、虎门至新深圳站(龙华),线路全长约为102.78km。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即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广州至深圳段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防灾系统)是风监测子系统、雨量监测子系统、异物侵限监控子系统的集成系统,招标范围为:风、雨、异物侵限等功能子系统软硬件集成、供货、安装工程、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备品备件、专用仪器工具(如果有)以及配合招标人组织的联调联试、试运行、验收等。
  2.3 计划工期:
  2010年4月1日开工,2010年7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三年内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制造运用业绩或相关系统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须明确主办方,并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联合体协议;2.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二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_1_个标段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投标申请表传真至招标人,并于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1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8层))持交易卡、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2月6日9:00时至2010年2月6日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6日10:00时,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8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8号星汇国际大厦19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 系 人:张 琳
  电 话:020-61321973
  传 真:020-61321073
  邮 箱:gsgjcb1@163.com
  户 名: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广州市花城支行
帐 号:3602 0285 0920 0299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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