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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交互式电子白板公开招标

2010-01-18 来源:辽宁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沈阳市教育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交互式电子白板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交互式电子白板

2. 招标项目编号:2009-0470(3)/CG(P)20090570

3. 招标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交互式电子白板

一、技术参数:

1. 工作原理:电阻压力感应技术,使用手指或其他任何物体进行触摸书写。

2. 背板材料:采用航空铝蜂窝板材制造。

3. 白板尺寸(含边框):77英寸以上,投影比例4:3,白板(含铝边框)高度1.2米。

4. 定位精度≤0.05mm

5. 信号跟踪速度≥5m/s

6. 书写或点击处理速率≥480/S

7. 板面不怕划伤。

8. 板体两侧有快捷键。

9. 连接方式采用USB接口,白板软件免费提供,三年免费升级。

10. 白板软件至少应具有下列功能:

1)页面记录回放和录像功能,实现屏幕的记忆和保存,可通过进度条更改回放进度的位置,可选中单个或多个对象进行回放功能,可以回放所有笔迹和图形的书写、绘制和移动过程。屏幕录制时自动生成AVI视频文件;提供格式转换功能,可将FLASH文件转换为EXE文件;

2)视频标注功能:支持多种视频格式,可在动态的视频文件中进行标;注,在静止的视频文件中标注后可继续播放视频文件;

3)具有整屏图像捕获及捕获屏幕任意区域功能;

4)白板教学的软件平台支持嵌入式播放资源文件格式有:jpgbmpwmfemf的图形文件,mp3音频文件,aviwmvasfdatmpegmpgrmrmvbmovvob视频文件、flash文件;

5)可在wordppt的文档上直接进行标注,且在标注后可在原文件格式上保存;

6)表格编辑:可选择行数和列数,并可对表格内的行和列大小任意进行调整,可以在表格中新增行和列,可以合并和拆分表格中的单元格,可对表格项目框进行文字编辑输入;

7)提供饼状图和柱状图,可改变饼状图和柱状图的显示效果,可以对饼块和柱块的任意切割拖动,可用手拖动改变饼状图和柱状图的大小,可以支持对饼状图或柱状图进行色彩填充;

8)提供克隆对象和页面功能;

9)提供尺寸/角度标注工具、圆规(支持缩小放大和无限延伸)、直尺(支持缩小放大和无限延伸,可自定义刻度)、三角板(支持缩小放大和无限延伸,可自定义刻度)、可在尺子和三角板边缘画出直线;

10)屏幕突显功能,可选择单次聚光和连续聚光,并可设置透明度;

11)支持黑屏肃静功能;

12)提供画笔自动修正功能,能修正直线、弧、曲线、正圆、椭圆、矩形、三角形和多边形;

13)提供程序自定义功能,可以添加电脑中任意文件的快捷方式,可以自定义调整工具条图标和单双列效果;可以自定义调整所有菜单图标;可以对这些自定义设置导入导出配置文件以方便老师移动教学;

14)提供不规则图型填充功能,并可将填充的图型分离出来;

15)支持4种笔行以上输写模式(铅笔方式、毛笔方式、排笔方式、拍刷方式)。

二、售后服务:

1. 投标人应提供完善、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培训计划、售后服务计划。免费提供现场培训一年。

2.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授权维修机构,产品保修5年。

3. 制造厂商提供报修服务专线,并支持7×24×365小时服务,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有明确的专人专线服务承诺及名单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于北京时间20101299:0011:00时,将拟投标产品的样品送至辽宁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联系人:马老师,31005206/13309810748)进行标前检验。检验费用由投标人先行垫付,对于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检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检验内容为“一、技术参数”中的全部内容,对于检验内容中国家规定允许有偏差的,以国家规定为准,国家未规定允许有偏差的,以技术参数中的内容为准。对于上一次招标已在上述检验地点进行检验且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拟投标产品,本次可以不再检验。检验报告的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副本之中可以装订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2.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其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第三方审计报告。

3.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交货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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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十日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包括经营授权、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标前答疑会

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月22日14:30时整。

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五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肆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

3.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2月8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2月8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八、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招标文件咨询:陆德平 024-22896688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1

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79

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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