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PCGD093600HG211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海关总署广东分署LED灯具采购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和交货期
1、 包组号:1
包组内容:LED灯具
用途:综合大楼建设
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主要设备:LED面板灯)
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指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3、 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1-19至2010-2-2,8:30—17:00(办公时间内)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06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已经办理本中心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投标人,必须携带该电子密钥到现场报名购买;未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在现场直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下述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2) 数字证书申请表及责任书一式三份;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 企业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须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须提交本机关、团体有关负责人签发的有效函件复印件一份;
5)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上述数字证书申请资料可在“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www.gpcgd.com)——文件下载”处下载。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收款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银行帐号:121802-516-01-0001163
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020-8317 7411
(四) 为配合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试点,本项目投标人还应按以下事项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投标人注册:(如果还没有在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中注册的,请先按照以下步骤注册)
1) 注册入口:广东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平台(http://www.gpcgd.com)
2) 注册时间: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相同,投标人按照本邀请函第三点的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注册。
3) 注册资格审核: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审核注册资格。
2. 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事项:
1) 接受办理时间: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相同
2) 办理费用和时间:广东省电子政务认证中心收取数字证书费用200元,于提交资料时一并提交,办理时间为自提交资料后1-2个工作日,接到领取通知后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部(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房)领取。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 通过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从报名截止时间至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止
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2-8,14:30
4、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
5、 注意事项
1) 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应于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到开标地点。
2) 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之前按照要求通过网上提交完毕。
3) 为避免因投标高峰期网络堵塞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各投标人应尽量提早上传投标文件并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
4) 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纸质投标资料为准。不管因为任何原因,逾期未收到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将不予接受。
5)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数字证书电子密钥到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六)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丘先生、方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 1632/1/3/18,6279 168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17 7411
E-mail: gdgpc@yahoo.com.cn
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沙面五街二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单位传真电话:020-8110 8248
(七)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本邀请函条款(一)
2、 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帐号详见《投标资料表》);
3、 除银行保函外,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八) 电子文件下载
投标人如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一)》和《投标文件格式(二)》的电子版,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平台(www.gpcgd.com),在“采购信息公告”处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页面右上方“附件”处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九) 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