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公安远程机房监控系统之新增基站机房前端设备及中心机房升级扩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2) 有政府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证书,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
(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业绩(近二年有类似本工程2-3个的业绩,需提供名单、联系方式);
(4) 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5)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6) 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废标;
(8)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
(9)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hcg10-00009
招标项目:上海市公安局公安远程机房监控系统之新增基站机房前端设备及中心机房升级扩容项目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通过本项目建设,将50个无线基站的环境、供电、设备状态、人员出入、视频信息等情况,传入市局系统中心进行监控,并能纳入市局现有的机房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实现统一管理和监控的目标。
交货日期:合同签署后60天
交付状态: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附件、辅材、软件以及安装、调试服务均由承建商承担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0年1月20日00:00-2010年1月28日15:00进行网上报名(www.shzfcg.gov.cn)和标书浏览,并于2010年1月28日9:30~11:00、13:30~15:00,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企业资质证明(第2,3,6条要求)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03室验证,验证通过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0年02月26日(星期五)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412会议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10年02月26日(星期五)10:00,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412会议室进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人: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沈伟 电话:021-63770940 传真:63781059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科技处 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128号 邮编:200042 联系人:陈超 电话:22021926 传真:22021903
文件制作时间:201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