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安防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拨款(中国烟草公司辽宁省公司投资拨款),招标人为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安防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2.2建设地点:(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管辖的全部区域,包括市局(公司)机关办公楼、物流中心南库、北库、凌海烟草营销部、北镇烟草营销部、黑山烟草营销部、义县烟草营销部)锦州市烟草公司院内。
2.3建设规模:全地区安全监控点72个,72个红外辅助光源(夜视距离100米)视频输出设备依实际需求安装。
2.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2010年2月16日开工,至2010年3月18日竣工。
2.6招标范围: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一级资质、ISO 9000认证(均应在有效期内),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具有本次项目的监控头与硬盘录像机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授权书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10年1月19日至2010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小区19-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8日13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地 址: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联系人:张海峰
电 话:13940688777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小区19-1号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杨颖
电 话: 0416-3585285
传 真: 0416-358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