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一: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具有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 3、具有工信部(原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证书叁级(含)以上资质。 5、工商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 分包二: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具有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3、具有工信部(原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4、工商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 注:本项目分两个分包,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分包投标。若同时参与两个分包投标的,则视为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