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长宁区公安局两个派出所弱电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
采购编号:ZC20100006
项目名称:长宁区公安局两个派出所弱电改造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两个派出所信息配套工程,包括:指挥室安防控制系统、内部声像监控系统、电话通信和网络接入信息点、视频会议室等。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或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并在本市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年有良好的类似业绩;
4、供应商应为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并符合相关行业强制性要求。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2月1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茅台路476-1号405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2月23日(周二)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茅台路476-1号4楼)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或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联系人:沈晓青、金哲亮
联系电话:52062503、52062501
联系传真:52062513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