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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公安局磐安县公安技术指挥中心变冷媒流量中央空调系统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0-01-22 来源:中国建设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磐安县公安局委托,就磐安县公安技术指挥中心变冷媒流量中央空调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PACG2010(73)-JZ-03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具体参见附件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国产或合资知名品牌的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200万,投标品牌(多联机)2008年以来在金华市范围内有200万元以上的成功业绩一个(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

3.投标人须在浙江省有常设机构、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零配件供应、人员培训、产品维护等技术支持)的保障能力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月22日至2010年1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磐安县招投标中心二科(安文镇中街2号5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0年2月3日 10: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磐安县招投标中心五楼开标室(安文镇中街2号5楼)

七、谈判时间:2010年2月3日 10: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磐安县招投标中心五楼开标室(安文镇中街2号5楼)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30000.00元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⑴通过年检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⑷与本次采购参投品牌一致的业绩证明(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⑷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公司)授权代理参加投标的授权书等资料及报名表和投标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郑晓芳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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