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为(GSZC2009JAG-98)的公开招标公告,甘肃省公安厅所需视频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0年1月11日)。现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 第4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资质文件中第6)包一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中提供主要产品(摄像头,编码器)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现更改提供主要产品(编码器)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之前需提供摄像头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盖章)。如不能提供上述授权函和承诺书,招标人可以确定价格次低的投标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
2、招标文件 第17页1-004(室内半球式摄象机)参数更改为:室内型彩色半球摄像机:成像器件:1/3英寸CCD;像素:PAL:752(H)×582(V);水平解析度:≥540TV Line;彩色最低照度:0.55Lux(30IRE,F1.3,AGC ON );自动背光补偿;自动增益;自动白平衡:镜头:F≥2.8mm?10mm,自动光圈变焦镜头;信噪比:≥50dB;工作温度:-10℃~50℃;可视角度:≥100.8°(H)×27.7°(V);含配套电源:DC12V/1500mA,具备产品3C认证及公安部检测报告。1-005(室外枪式摄象机)参数更改为:室外日夜型枪型摄像机:成像器件:1/3英寸CCD;像素:PAL:752(H)×582(V);水平解析度:≥540TV Line;彩色/黑白最低照度:0.15Lux(30IRE,F1.3,AGC ON);支持背光补偿、自动增益及自动白平衡;信噪比:≥50dB;工作温度:-10℃~50℃;含室外防护罩及安装支架, 3~8mm手动变焦自动光圈镜头,配套电源:DC12V/1500mA,具备产品3C认证及公安部检测报告。
3、招标文件 第17页2包中甲方负责提供传输线路,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工作; 2-001中品牌修改为:海康、景阳、明景、红苹果。
4、招标文件 第18页4-001中取消投影机品牌限制。
5、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不变。
6、请于2010年01月22日下午15:00时在甘肃政府采购中心205房间领取更改通知书。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甘肃省政府采购中心:张荣
联系电话:0931-8899255
甘肃省公安厅:康鹏
联系电话:0931-8536503
传 真:0931-8899269
地 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
甘肃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