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b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c 允许联合投标,但联合投标必须确定其中一个联合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全权代表方应该参加投标活动,联合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投标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联合投标方的资质按联合各方中资质最低的一方确定。
d.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具备相关ISO 9000的认证;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本项目实施所在地拥有20 人以上的常驻技术服务队伍;具有3个以上集成项目的成功经验,且平稳运行一年以上;具有原厂商对本项目颁发的授权书;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废标。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hcg09-00450
招标项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
交付地址:河南南路288号6楼
交货日期:60天
交付状态:系统交付,验收通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0年01月29日起上午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0年02月24日(星期三)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04室,同时应将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10年02月24日(星期三)10:00在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招标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许殷泰
电话:021-63775036
传真:63186094
Email:xyt@sh-procuremen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