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委托,对 长春市医高专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二、采购人: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医高专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09-11-0705-Z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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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
六、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七、答疑会时间:2010 年 02 月 04 日 13 时 30 分 | ||||||||||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 ||||||||||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0 年 02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 ||||||||||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0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 ||||||||||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 ||||||||||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0 年 02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 ||||||||||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0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 ||||||||||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十六、谈判会时间:2010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 ||||||||||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十八、采购内容:教学设备 多媒体教室:多媒体投影机41台,投影幕41幅,中控系统43套, 教师控制台43台,计算机43台,液晶电视4台, 功放43台, 音箱98只, 无线话筒6套, 安装材料43套。 | ||||||||||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大路617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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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25天 | ||||||||||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另外要求1、提供投影机、投影幕、液晶电视、中控系统、教师控制台、计算机的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2、要求提供上述投标产品(投影机、投影幕、液晶电视、中控系统、教师控制台、计算机)的全部彩色宣传页并加盖厂家公章;3、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春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确认通过。 | ||||||||||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优质 | ||||||||||
二十四、售后服务:按合同要求,并上门服务;提供投影机、计算机制造厂商专项售后服务承诺书 | ||||||||||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8000元 | ||||||||||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补充说明 |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88779609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88779602 闫镇 电话:88779609 采购人名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项目负责人:马继红 联系电话:0431-84825125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 邮 编:130000 |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