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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机房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0-02-0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机房消防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投标意向且符合投标人资格标准的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0686-10400114006N/1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中国银行(上海)张江机房消防系统的设备供货、建设实施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需求书") 。

4. 实施要求:

(1) 设备到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
(2) 项目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5. 合格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为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此次招标的授权(制造商指原厂商)。
(3)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计乙级(含)以上及消防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且检验合格的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负责向当地消防局送审本项目的改造方案及办理一切相关审批手续(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盖章)。
(5)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承担本项目第三方监理的聘请及相关费用(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盖章)。
(6) 投标人须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具有类似消防工程的成功案例;具有完成提供服务项目的技术力量、财务能力。

(7)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选产品(或服务)的原厂商对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并提供相关材料。
(8) 如投标人所报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鉴定(认证)制度,应提供所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鉴定(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 投标人必须在施工当地设有常设办事机构(例如总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服务支持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并提供机构注册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2 月2日起至2010年2月28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409室 (建国饭店与京伦饭店之间)

9. 现场踏勘:本项目将于2010年2月8日上午9:30时组织现场集中踏勘及答疑。

10. 投标人须于2010年2月11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现场踏勘中的疑问以正式书面或传真形式交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9房间。

1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 2月 28 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14 会议室

13.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14.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409室

邮 编:100020

联 系 人:曾昕 李利

电 话:010-65005503 010-65043136

传 真:010-6507238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账 号:11001079400053005665

电子函件:lily@cbwtc.com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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