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分局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MC2009-66
三、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1号
五、项目联系人:谷利 联系电话:69828109/69828019转12
采购人:杨旭 联系电话:69854754
六、采购货物名称: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项目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显示器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产品必须在财库(2009)102号第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
6)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7)经销商代理资格声明
8)制造厂家授权书
(四)法人代表授权书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10)投标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附报表(2009年新注册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200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单)
12)投标人提供2009年任意一月国税或地税缴纳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法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 、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0年2月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十一、招标文件领取地址: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投标截至时间:2010年 3月 2日上午9:30分
十三、开标时间:2010年3月 2日上午9:30分
十四、开标地址:门头沟区图书馆西楼4层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 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