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塘厦镇中心小学弱电工程项目(招标编号:FEGD-LT10020)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序号 | 招标内容 | 具体要求 | 备注 |
1 | 塘厦镇中心小学弱电工程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 完 工 期 :签订合同,并领取招标人开工通知书后90天内全 面完工 质 保 期 :施工验收合格后计算起计算,质保期为12个月。 |
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国国内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
2) 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国企业法人;
3) 中国舞台灯光音响协会颁发的舞台灯光、音响安装工程许可证;
4)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7)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三、 招标文件于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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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gydgb@sina.com
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档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