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环保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环保局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服务内容 | 中标家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环保局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维护项目 | 一家 | 三年 | 人民币156.6万元 |
5.1 项目服务内容及执行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投标人须以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项目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6.1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且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含)以上;
6.2 须具备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方面的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或[自动连续监测(气)];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2月12日-2010年3月3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7.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7.3.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7.3.3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7.3.4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自动连续监测(水)]或[自动连续监测(气)];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投标时间:2010年3月4日9:0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0年3月4日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人电话:020-39910316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方式:020-8765 3460 020-8765 1688
邮政编码:510075 电邮:inf@chinapsp.cn
传真:020-8765 9323 网址:www.chinapsp.cn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