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GYCTCG〔2010〕10号
行政区划:广元市-朝天区
公告标题: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公共基础设施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通用设备(第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YCTCG〔2010〕10号
公告日期:2010-02-25 12:00:16
采购人:广元市朝天林业局
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的合法供应商,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10-03-19 10:00:00
投标地点:广元老城区皇朝酒店三楼会议室
开标日期:2010-03-19 10:00:00
开标地点:广元老城区皇朝酒店三楼会议室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839-8621401
其它内容:投标邀请
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委托,现对朝天区林业公共基础设施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第一批计算机、摄像机、打印机等设施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采购及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一、招标编号: GYCTCG(2010)10号二、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公共基础设施办公、森林防火设备采购三、资金来源:朝天区生态修复灾后重建中央基金四、项目预算金额:60.926万元五、招标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为朝天区林业公共基础设施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计算机、摄像机、打印机等设备及服务采购。上述采购内容名称、数量、技术商务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内容。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报价信。六、对投标人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的合法供应商,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时须携带以下原件:(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特别提示:买招标文件时以上4项另需各交一张复印件;
开标时带第1、2、3项及4项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八、招标文件从2010年2月23日起至2010年 3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7:00)在朝天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出售,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2010年3月 15日10:00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元皇朝酒店三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2010年3月15日10:00,广元皇朝酒店三楼会议室.
十二、本项目投标邀请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十三、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 电话、传真:0839-8621401、8622101 联系人:樊女士、刘先生
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二月五日
包1描述:朝天区林业公共基础设施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计算机、摄像机、打印机等设备及服务采购
包1采购单位:广元市朝天林业局
包1技术指标:详见电子标书上传
详情请见:www.sczfc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