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询价通知书
SZGX2009-N-X-004
本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询价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 威士邦VK-860 采用低噪音大功能的话筒平衡,采用 三菱数码混响芯片构建的数码混响器,内含话筒谐波激励电路、音乐高低频激励电路。音乐通道具有自动选择输入功能及其它通道空闲时自动选择背景通道功能,具有话筒最大音量预置、音乐最大预置和背景音乐最大音量预置功能,隐藏式控制,确保机器安全工作,具有红外遥控外接功能 4*150W | 1 |
2 | LifeSize Express丽视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 速腾 支持128K-2M的任意带宽,支持720P的高清晰视频会议终端1M带宽下(1280×720P); 支持H.239动态双流技术; 支持H.323/SIP功能; 支持 摄像机预置定位;一个4倍高清数字摄像机(HD CAMERA);一台1路立体声高清晰风(PHONE),支持2倍其它产品的拾音范围;麦克风带有1路高清晰立体声拾音和播放,支持MPEG4 AAC/LC语音宽带技术,声音跟踪定位技术. 并同时支持G711, G722.1, G728, G730;支持中文界面,并友好,简单;支持AES加密技术,支持Qos网络优化技术。采用HDMI高清数字输入输出接口(配麦克风一只,不需配视频头)、含一年保修及DOA服务 | 1 |
3 | 豪华音箱 | VKA-102(一对) 2WAY 10" FULL RANGE 频率范围55Hz~18KHz ±3dB录放幅频响应 150W(RMS)/300W(PEAK) 灵敏度93dB 声压级118dB 阻抗8Ω | 4对 |
4 | | MG-82CX | 1 |
7 | 安装调试、税金等 | 含辅材 | 1 |
二、递交响应书及确定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5日上午11:30前。响应单位
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128号加城大厦4楼A座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2010年3月5日下午2:00在苏州市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三、响应文件格式: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3、询价编号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需方要求) | 投标方偏离原要求说明 | 数量 | 市场价 | 报价 | 总价 | 交货期 |
| | | | | | | | |
*本次报价中的线材、辅材、人工由响应单位自行确定数量,在施工中如出现短缺,由成交单位负责,采购方不负增加费用的义务。
6、质量、服务、保修承诺
7、施工方案
8、报价承诺:
我公司承诺:
1.以上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
2.如贵公司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 取消成交资格;
b. 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 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报价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及数量: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2、合同成交价:按成交价格。
3、保修:除特别注明的外不低于一年。
4、安装竣工时间:2010年3月20日前。
5、交货安装地点: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最终供货合同应在交货前向采购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费用
由最终供货公司承担。
7、验收标准:按本通知书、响应书的标准和装箱单验收。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
量、性能、随机备品、备件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品,同时有明确的制造厂商。交货时必须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供方保证一次开箱率100%。
8、 验收期限:安装测试完成后十五天内。
9、 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10、质量、服务要求:
(1)成交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
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的物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量出现问题时,成交方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2)伴随服务:成交方应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便利
快捷的方式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
采购方提出的合理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1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采购方逾期付款(有正当理由者除外)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成交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成交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成交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成交方应向采购方就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2、本通知书以及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六、综合说明:
1、 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单价一次性报
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设备、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存储、系统集成、系统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等。
2、 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额的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3、 响应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 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
的书面材料为准。
七、联系方法:
1、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128号加城大厦4楼A座
2、联系人: 陈泽铭 戴军生
3、电话(传真): 61127533 67635087
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