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烟台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8号
联系方式:0535-6877620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路69号
联系方式:0535-6251291 6251279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名称:烟台保税港区视频监控系统
项目编号:LCZC201009-1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烟台保税港区视频监控系统。
完成工期:2010年5月18日前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海关验收标准。
本项目一个包。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视频监控系统 | 1宗 |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①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②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外地供应商还须提供烟台市公安局出具的备案证明); ③供应商须具有港口区域视频监控系统业绩; ④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视频矩阵、光端机、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
六、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路69号)
时间:2010年3月12日起
方 式:领取或邮寄
售 价:文件售价300元,图纸150元,邮寄需另加邮寄费50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行娄子山分理处
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帐 号:37001666701050147638
七、递交应谈文件截止日期:2010年3月22日9时
八、谈判日期:2010年3月22日9时
谈判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会议室(烟台财会培训中心院内,烟台市海韵路12号)
九、本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新光、高学军
采购代理机构:刘键
十、其他: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外地供应商还须提供烟台市公安局出具的备案证明)原件、港区视频监控系统业绩原件至采购人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