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长宁区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采购编号:ZC20100021
项目名称:长宁区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
1、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供应商可以对任意部分标包或者全部标包进行投标;
2、第一标包:长宁区政府视频会议设备采购与建设;
3、第二标包:长宁区政府视频会议专网设备与集成。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第一标包供应商应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MCU、终端)的授权,供应商近三年具有视频会议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第二标包供应商应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具有本项目主要产品的厂商授权,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23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茅台路476-1号405室)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2010年3月23日(周二)下午16:00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长宁路599号机关大厦418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4月12日(周一)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茅台路476-1号4楼)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三年视频会议类似项目业绩清单(针对第一标包:包括项目概况、业主名称、合同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限2页以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联 系 人:沈晓青、付世周
联系电话:52062503 52062516
联系传真:52062513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