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委托,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慈溪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2010年度电视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国内注册并符合要求的各电视机制造厂家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XZFCG2010011
二、招标项目名称:慈溪市2010年度电视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
三、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慈溪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2010年度电视机协议供货,电视机种类为CRT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三种,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说明及技术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
(2)具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并有良好的业绩和履约记录,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
(3)在慈溪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投标的经销商必须有厂家或上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五、标书发售时间和地点:时间:2010年3月17日至2010年3月26日每天9:00~11:00、14: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1室。
六、标书价格:免费。
购买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制造厂家或上级代理商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厂家直接投标的,则无须提供);
注:尚未在本中心注册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前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办事指南”
七、交投标保证金时间:于2010年4月7下午16:00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到帐(否则以无效标处理)。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本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外地投标单位以本单位总公司(公司注册地)银行开出的汇票或电汇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慈溪支行
帐 号:94120154900000634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8日上午9:00时止。
九、投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233室。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于2010年4月8日上午9:00时正,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233室。
十一、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项目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989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