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GPCGD101000HG041F]
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2010年3月23日发布的广州市附设外语学校投影机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中,根据设备的实际需要,对采购文件内容作澄清补充。
一、 澄清补充事项、内容及日期
1、 应澄清补充的事项:
招标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二)具体技术要求及参数”
2、 具体澄清更正内容:
招标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二)具体技术要求及参数”中,为保持投影机亮度稳定性,
对 “液晶投影机”原描述补充以下要求
“★ 6、灯泡≥250W UHM;较大功率有助于保持亮度及稳定”
3、更正日期:2010年3月24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二、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一路59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36207135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胡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1619 020-6279168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9916 020-83301107
E-mail: xiaogpcgd@126.com 020-62791619@163.com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至我中心
(传真号码:020-83301107)。确认已收到本答疑澄清更正公告,特此通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