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就购买2010年替换用投影仪、扫描仪项目进行电子反拍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
一、采购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2010总行集采042
三、项目内容
第1包:投影仪150台
保修期服务:整机(投影仪包含灯泡)原厂免费保修5年,并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第2包:扫描仪200台
保修期服务:整机原厂免费保修5年,并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四、合格的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公司。
2、供应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得到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
4、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行业项目类似业绩经验,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电子反拍。
7、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获得电子反拍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电子反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电子反拍。
五、领取采购文件
电子反拍文件于2010年3月24日-2009年4月1日9:00-11:30,13: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址领取:
地址:国家开发银行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6号丰融国际大厦C座6层617房间)
六、应答文件递交
时间:2010年4月2日当日上午9:00时前(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开发银行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6号丰融国际大厦C座6层617房间)
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表)当面送达并递交。
逾期递交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七、电子反拍
时间:2010年4月2日当日(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国家开发银行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6号丰融国际大厦C座6层601房间)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需要到国家开发银行采购中心登记领取采购文件外,还需要在电子反拍前完成国家开发银行采购网(http://cg.cdb.com.cn)供应商注册和U盾申购事宜。届时供应商需要使用U盾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报价。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郁胜国 孙婷
电 话:_ 010-88308284 88308796 ___
传 真:_____ 010-88308796
电子函件: yushengguo@c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