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环境自动监控中心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0]65号(总第46号)
二、采购项目: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交货期限及地点 | |
1 | 网络在线设备 | 4台 | 1、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 ||
GIS工作站 | 1台 | ||||
客户端PC | 6台 | ||||
笔记本电脑 | 2台 | ||||
1个 | |||||
显示大屏 | 1套 | ||||
液晶显示屏 | 4个 | ||||
LED显示屏 | 1套 | ||||
投影控制系统 | 1套 | ||||
矩阵切换系统 | 1套 | ||||
音响系统 | 1套 | ||||
路由器 | 1个 | ||||
硬件防火墙 | 1个 | ||||
数码照相机 | 1套 | ||||
黑白激光打印机 | 2台 | ||||
传真机 | 1台 |
三、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0年3月25日-- 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安阳市财政综合办公大楼1011房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4月16日上午9:30 时(超过时间不再受理)。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工会大楼南二楼东厅(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工会大楼)
七、投标单位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参加的投标单位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以上;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应的证书;
八、注意事项: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人民币25000元。(投标保证金交至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十楼1009房间)。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账户内退回。如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十、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421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十一、联系人: 李相成 报名电话及传真: 0372-5109084
网址:http://www.hngp.gov.cn http://www.ccgp-henan.gov.cn/anyang/
http://www.anyang.gov.cn/
十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十三、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