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 四川广播电视台小型演播室灯光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灯光系统 | ||||||||||||||
预审公告: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川政采招[2010]009号 | 公告日期: | 2010年3月26日15时16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 | 采购包个数: | 2个 | ||||||||||||
采 购 人: |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 中介机构编码: | |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 6.2 具有舞台灯光系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资格,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 b、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6.3 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需具有近3年(从2007---2009年)在省级电视台全新建同等规模演播室的成功应用案例不少于5个,并提供用户证明或合同复印件。 6.4 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 6.5 本项目中所有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成都有常驻机构,在国内设有备品、备件仓库和维修点以保证日后的技术支持。 6.6本项目中主要灯光设备的制造商应有10年以上的生产历史,10年以上生产供应同类产品的经验,若采用最新先进技术应加以说明。 6.7包A、包B投标人投标时需要提供LED灯具、滑车、数字开关盒、电缆、灯具电源接插件样品各一套。 6.8. 包 A、包B投标人投标时电缆阻燃性能通过GB18380.3中规定的B类成束燃烧报告,国家级消防部门指定检测机构:a、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b、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c、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川 都江堰)及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有关证明。 | ||||||||||||||
标书发售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标书售出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4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二楼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请供应商下载介绍函格式文件(DOC格式),填写所有横线空白处,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司鲜章。请持介绍函到计划财务科购买招标文件。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 ||||||||||||||
标书售价: | | ||||||||||||||
标书发售地点: | | ||||||||||||||
投标区Email: | | ||||||||||||||
投标截止日期: | 2010年4月22日10时0分 |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2楼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 ||||||||||||||
开标日期: | 2010年4月22日10时0分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2楼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 ||||||||||||||
公开答疑会时间: | | ||||||||||||||
公开答疑会地点: |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综合科:028-86961794 采购二科:028-86961812 | ||||||||||||||
其它内容: | | ||||||||||||||
备 注: | 四川广播电视台小型演播室灯光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受四川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四川广播电视台小型演播室灯光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川政采招[2010]009号 二、招标项目: 包A:四个新建演播室灯光系统 包B:四个搬迁演播室灯光系统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 6.2 具有舞台灯光系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资格,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 b、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6.3 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需具有近3年(从2007---2009年)在省级电视台全新建同等规模演播室的成功应用案例不少于5个,并提供用户证明或合同复印件。 6.4 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 6.5 本项目中所有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成都有常驻机构,在国内设有备品、备件仓库和维修点以保证日后的技术支持。 6.6本项目中主要灯光设备的制造商应有10年以上的生产历史,10年以上生产供应同类产品的经验,若采用最新先进技术应加以说明。 6.7包A、包B投标人投标时需要提供LED灯具、滑车、数字开关盒、电缆、灯具电源接插件样品各一套。 6.8. 包 A、包B投标人投标时电缆阻燃性能通过GB18380.3中规定的B类成束燃烧报告,国家级消防部门指定检测机构:a、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b、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c、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川 都江堰)及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有关证明。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标书售出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4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二楼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六、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请供应商下载介绍函格式文件(DOC格式),填写所有横线空白处,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司鲜章。请持介绍函到计划财务科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八、递交标书地点:成都市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2楼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九、开标时间:2010年4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玉沙路155号福德酒店2楼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十一、联系方式: 综合科:028-86961794 采购二科:028-86961812 十二、详情见招标文件。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介绍函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兹介绍我公司 等 位同志前往你处购买川政 采 [200 ] 号采购文件第 包, 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公司名称(盖章) 200 年 月 日 ---------------------------------------------------------------------------- 备案资料 欲购采购文件编号:川政采 [200 ] 号 欲购包号: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传真: 公司名称(盖章) 200 年 月 日 | ||||||||||||||
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