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旺苍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信息化建设系统软件及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wczfcg(2010)08号 二、招标项目:信息化建设系统软件及视频会议系统 三、资金来源:灾后重建专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内容为: 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包件,包件1:信息化建设系统软件(详见招标文件)、包件2:视频会议系统(详见招标文件),每一个投标人均可单投一个包件也可对二个包件进行全投(每个包件的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制作并单独密封包装)。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包件一:信息化建设系统软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税务登记的合法供应商; 2、投标单位注册地如果是在四川省以外的须在四川省有工商注册分支机构;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中有规定的其他条件。 9、按规定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 包件二:视频会议系统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税务登记的合法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分别提供满足该项目技术要求的视频终端、会议话筒系统生产制造商或一级代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6、按规定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现场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原件)。供应商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3月 30 日至2010年4月 20 日每天8:30~12:00 ,14:30~17:30时(北京时间、现场发售)在旺苍县政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4月 21 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包件1:5800元 ;包件2:4300元(在2010年 4 月 20 日17:30之前必须向采购人缴纳并登记备案(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采购代理机构的财务时凭转款单换收据),不接受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 十、开标地点:旺苍县政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旺苍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旺苍县兴旺大道西段 联 系 人: 田先生 4222131 十三、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旺苍县政务中心四楼 邮 编: 6282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839—4220195 传 真: 0839--4220283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