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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建委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0-03-31 来源:安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 :BZCG[2010]65号

 

受亳州市建委的委托,现就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数量等:汤王大道与芍花路、光明路、文帝路,三曹路与芍花路、光明路,建安路与芍花路、光明路、交通路等道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工程;汤王大道与光明路、芍花路;三曹路与光明路、芍花路;建安路与芍花路闯红灯高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标书编号: BZCG[2010]65号。

2、资质条件及有关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3)所投产品均需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并提供有效期内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4)必须提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电子警察和信号灯)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5)必须提供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三级(含三级)以上证书;(6)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国内注册并经营期限满五年以上,登记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含壹仟万元)以上法人企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所有项目必须有能力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其任何部分转包给第三方;(8)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两例壹佰万元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及有关资质证书(须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须真实有效。

3、标书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套700元。如欲邮购,请按下述账号汇款(银行户名:亳州市预算外资金。开户行:工商银行火车站分理处。帐号:1311040509026410131),我们将以快件邮寄(邮费每套 50 元),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传送。请潜在投标人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相关业绩资料(成功案例)、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时间安排:(1)标书出售时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从2010年3月30日起,开始出售,每天8:30-11:30;15:30-17:30(公休日除外),2010年4月12日截止,售后不退。(2)标书答疑:2010年4月12日上午9时,由市建委和招投标服务中心共同组织,2010年4月13日书面答疑。(3)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2日9:00。(4)开标时间、地点:2010年4月22日9:00,亳州市芍花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缴纳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请直接交入帐户。(银行户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工商银行亳州市支行火车站分理处。帐号:1311040529200028493)

6、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亳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芍花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236800

电 话:0558-5123066、5119536、5130899(传真)

联 系 人:庞慧子、王海东

 

 

安徽省亳州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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