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委托计划编号:贺政采计【2010】31.33.34.35号),具体组织实施对贺兰县组织部等单位电子办公设备及电子教学设备的招标事宜。为保证所需设备达到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交付标的时间、地点:
项目名称:电子办公设备及电子教学教学设备
招标编号:HLZC [2010](公)招字第31.33.34.35号;
交付标的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付标的地点:采购人处
序号 | 采购物品名称 | 数量 | 序号 | 采购物品名称 | 数量 |
1 | 电视机 | 1台 | 2 | 电视机配套设备 | 1套 |
3 | 空调 | 1台 | 4 | 书柜 | 4组 |
5 | 角柜 | 1组 | 6 | 多功能一体机 | 1台 |
7 | A4打印机 | 1台 | 8 | 传真机 | 2台 |
9 | 4台 | 10 | 笔记本电脑 | 2台 | |
11 | 交互式电子白板 | 22套 | 12 | 交互式电子白板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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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视频展台 | 22套 | 14 | 辅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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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影仪 | 22台 | 16 | 台式计算机 | 22台 |
17 | 有源音箱 | 22对 | 18 | 笔记本电脑 | 6台 |
19 | 6台 | 20 | 白板 | 6套 | |
21 | 多媒体数码教学投影机 | 6套 | 22 | 交互机 | 1台 |
23 | 系统集成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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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设备参数中所需其他资质(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初审及索取领取标书时间、地点:
2010年3月29日至2010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分(节假日除外),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贺兰县银河西路文广局四楼,贺兰县宾馆对面);
答疑时间:20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2:30分答疑
地点: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贺兰县银河西路文广局四楼,贺兰县宾馆对面);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金萍 电话:0951-3910367
五、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马丁 张敏芳0951-8081505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董林 丁金虎0951-3910367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