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惠通电子应用技术研究所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下达的绵阳市城市照明处“路灯监控终端设备”项目采购计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对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如下。
一、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元。
二、参加谈判者应对价格、性能参数、交货、安装调试时间售后服务等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于2010年4月7日上午10:30分时前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送达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资料准备两份)。
三、提交企业法人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对投标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相关功能和售后服务等进行响应。
四、支付方式
由市财政局与你单位结算。你单位提供设备、统软件、安装调试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书后,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出具付款通知书,市财政局在十五日内付清款项,必须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
五、合同签订
合同由你单位与绵阳市城市照明处签订,并须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
六、谈判方式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0年4月7日上午10:30分组织有关人员在你单位书面报价和承诺基础上就价格、技术参数、性能、安装调试、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谈判。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0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