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XC(2010)18 号
项目名称
|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 金 额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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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摄像机
| SONY HDR XR550E(标配)
| 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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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相机
| SONY TX1(标配)
| 台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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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配4G SDHC卡、包、屏幕保护贴各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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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
| DELL Mini 1012 (I1012D-118)曜石黑、樱桃红各1台
| 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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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450处理器2G内存160G硬盘无线802.11n网卡6芯电池组配
原装内胆包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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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电脑
| DELL 灵越one19(S210563cnw)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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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5400处理器2G内存500G硬盘18.5寸触摸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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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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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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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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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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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于
2、交货时间:2010年 月 日前在城固县内验货(供应商填写),供货周期作为成交的条件之一。
3、所报产品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正品。其报价含运费、安装、培训、税金等所有应计费用。
4、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参与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须交纳1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6、未在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投标供应商,请按《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出具资质证明文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案。
7、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办理)满后付清。
8、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中心的监督下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未尽事项可在合同中约定。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
联系人:胡泊 刘佳 联系电话:0916-7213044(传真)
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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