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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司法系统安防监控设备、警用装备和电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10-04-08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共产党吴忠市利通区纪律检察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安防监控设备、警用装备和电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省内外有生产和经营能力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吴采(公开)[2010]001-003、011号

  二、项目名称:吴忠市司法系统安防监控设备、警用装备和电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

  三、采 购 人: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共产党吴忠市利通区纪律检察委员会

  四、项目内容

  以下所列为大部分设备名称与数量,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一标段:安防监控设备

  项目一(采购人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防火墙
1套
入侵检测
1套
拷贝服务器
1套
笔记本电脑
20台
网络非编软件
1套
非编服务器
1台
摄录一体机
20台
激光摄像机
1台
声像编辑系统
1套
无线音影传输
1套
10台
音视频服务器
1台
审讯控制器
1台
 
 

  项目二(采购人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吸顶户外红外机
12台
监视器
2台
户外红外一体机
5台
信号放大分配器
1台
16路硬盘录像机
1台
电子屏
450cm*250cm
其他线材、电源等若干

  第二标段:警用装备

  项目一(采购人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破门器套装
1套
数码夜视仪
2个
夜视仪
1个
警用帐篷
10顶
多波段光源
2个
军用望远镜
20个
4个
2台
多功能饭盒
200个
安检门
1个
毁损枪
1把
车底检查镜
1个

  项目二(采购人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名称
数量
安检门
3个

  第三标段:电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

  项目一(采购人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笔记本电脑
20台
多功能自动打孔装订机
2台
台式电脑
50台
碎纸机
7台
打印机
62台
数码相机
1台
一体机
5台
液晶电视
6台
复印机
4台
投影仪
3套
扩音设备
3套
速录机
2台

  项目二(采购人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台式电脑
30台
数码相机
6台
打印机
13台
录音笔
5支
彩色喷墨打印机
1台
DVD记录机
2台
复印机
3台
 
 

  项目三(中国共产党吴忠市利通区纪律检察委员会)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台式电脑
2台
打印机
1台
笔记本电脑
1台
摄像机
1台
数码相机
1台
 
 

  五、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和财政预算资金

  六、付款计划: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项目一和项目二货到验收合格后首付货款的70%,余款无质量问题半年内付清。第三标段项目三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达到100万元;

  4、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专门经营警用装备资格;

  5、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

  6、第三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品牌电脑等货物经销代理资质;

  7、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

  八、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期限内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警用装备经营许可证、安防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到采购中心,外地供应商可发传真。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4月13日至2010年4月26日下午6:0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4月27日上午10时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间:2010年4月27日上午10时 (10:00)

  地点: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管 勤 史仙蓉

  电话:0953-2010692 0953-2010601

  传真电话:0953-2011093 0953-2010691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四月七日

来源: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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