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1、建湖县城小区环境整治工程已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兴湖花园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承包人。
2、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湖县兴湖花园智能化系统工程
项目地点:建湖县兴湖花园内
项目规模:项目投资约40万元
招标内容:建湖县兴湖花园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项目的采购、安装、调试
标段划分:一个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5月8日,要求工期为20 日历天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或计算机网络系统或保安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⑤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在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在投标单位中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经评审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得作为中标侯选人。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价的95%以下时(即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价×95%),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评定其为废标。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0年4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2010年4月15日下午5时前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建湖县城汇文东路98号市政大楼五楼)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8、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6228799、80618010。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建湖县房地产管理所 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湖中南路 联系地址:建湖县城汇文东路98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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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苏晓东 联系 人:商国胜
二O一O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