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淄博市地税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LED大屏幕及背景音乐系统、排队评价、安防监控、会议室扬声系统;
项目编号:ZBJZ201019;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0年4月9日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受邀方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具备供货能力的厂商或供应商。
LED显示屏生产企业资格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0万及以上、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产品具有3C强制认证。
排队机生产企业资格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产品具有3C认证,排队软件具有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提供LED显示屏、排队机、摄像机、高速球、硬盘录像机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变更为:
受邀方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具有三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具备供货能力的厂商或供应商。
LED显示屏生产企业资格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0万及以上、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产品具有3C强制认证。
排队机生产企业资格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产品具有3C认证,排队软件具有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提供LED显示屏、排队机、摄像机、高速球、硬盘录像机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公涛、宋京康
联系电话:(0533)2319963、2319965、1335520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