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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10-12影视设备和演播室改造招标公告

2010-04-13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招标编号:GPCGD102143HG016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省公安厅2010-12影视设备和演播室改造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预算金额和交货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0-12影视设备和演播室改造;
①用途:高清数字设备及演播室改造
②数量(分包情况):
1:高清数字电视摄录设备;
2:非编网配置设备及维护;
3:演播室改造;
投标人可以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不能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③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④采购预算:
1为人民币183.5万元;
2为人民币48.05万元;
3为人民币35.81万元。
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注册资本金须达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 [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3、包1、包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1指高清存储卡式 摄录一体机、高清录像机、存储卡式高标清便携式摄录一体机;包2指非线性编辑工作站主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的;
4、包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具有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或具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中国演出行业舞台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二级或二级以上;
5、包3投标人2007年以来必须具有三个或以上采购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类似演播室改造项目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文件);
6、包3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或以上人员持有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项目经理证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4月13日4月29日9:0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大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或邮购(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5、邮购招标文件须知:
1)汇款单注明招标文件编号。汇款单连同填写有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的《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及本节第3项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的话)一并传真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电话:020-83301107。《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平台(www.gpcgd.com)中“资料中心”处下载。
2)采用邮购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邮寄款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帐户的时间必须比本节第1项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最后时间提前三个工作日。超过此规定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可不受理邮购申请。
3)集中采购机构承诺采用安全快捷的邮寄方式寄出招标文件并保留邮寄单据,如因快递公司原因导致投标人收不到招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不负相关责任。
4)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帐号如下(转帐必须使用投标人公司帐户):
开户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号:121802516010001192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首层
(四)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5月5日上午9:3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
(五)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83110987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1107
采购部联系人:洪先生/胡小姐
联系电话:020-62791625/1686 
(六)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包1为1.8万元;包2为0.4万元;包3为0.3万元
2、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投标资料表》);
3、除银行保函外,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 采购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八) 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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