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就宜春市广播电视台电视转播车配套电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10-57-1
2、招标项目名称:电视转播车配套电视设备1批,共1个标段(详见第三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3、招标项目的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所有原件请投标单位于开标前送达,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将原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用于审核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帐为准。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拟投标人可随时在宜春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并通过银行转帐支付标书费,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标书。现场购买标书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4月27日(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春市平安路157号、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收取标书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工商银行宜春市分行袁州支行,账号:1508202209024901359,(请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1),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标书编号,电子邮箱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江西省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未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送上述传真,恕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包,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工商银行宜春市分行袁州支行,账号:1508202209024901359,(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2)。
10、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宜春市平安路157号、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1、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0年4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2010年4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3、联系电话:0795-3216783 传真:0795-3216796 邮政编码:336000 联系人:陈强、时振威、王凤芬
1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15、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