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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政府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公安消防特勤基地智能化系统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表编号:经10-037号)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消防特勤基地智能化系统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ZZ21005516
3.项目内容:综合布线系统、电话小总机系统、
网络设备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LED屏
显示系统、计算机机房建设系统、六层多功能室扩声系统、首层视听室扩声系统等。
(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中山市内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在中山市的相关证明文件);
4.2006年以来至少有一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智能化或信息化工程项目业绩(凭合同书或中标书或结算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04月23日至2010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本,用户需求书100元/套(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05月06日下午2:00~3: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05月06日下午3:00
3.开标时间:2010年05月06日下午3:00
4.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政府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纪先生 电 话:(0760)8838335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凌小姐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2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0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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