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新区科技大厦LED显示设备采购工程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项目概算约为400万元 建筑面积:0平方米 工程性质:安装工程 招标金额:4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5-10 至 2010-6-3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合同估算价(万元)
0001 苏州高新区科技大厦LED显示设备采购工程(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配套服务) 400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业绩:近三年(2007年1月1日后签定合同且已完成供货)内承担过类似业绩,以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三基色LED显示屏,并且其中单块显示屏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上供应及安装配套服务,运行良好;
(3)资格预审申请人需至少提供一个苏浙沪相应规模的类似业绩进行考察,考察需在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内安排、并完成考察,未及时安排或未能考察成功的业绩不予认可;
(4)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体系认证,产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5)申请人为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申请人只能代表一个品牌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非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所成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6)申请人在苏沪浙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服务半径不超过200公里。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无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上午起时间: 上午止时间 下午起时间: 下午止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0-4-23 上午 09:00 至 2010-4-23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4-23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4-23 下午 15:00
7. 备注: (一)报名参与的投标申请人应于2010年4月23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生产厂商及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有授权)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产品生产厂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提供,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需提供);
(5)生产厂商ISO9001认证证书复印件;
(6)提供企业2008~2009年经有关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要求必须在此两年度内均为盈利;
(7)本地区售后服务系统介绍(机构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协议复印件(如有)、项目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8)类似业绩情况介绍,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售后服务单与验收合格报告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应能清楚地表明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三基色LED显示屏,并且其中单块显示屏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上供应及安装配套服务,运行良好;
(9)企业近三年内承担的类似项目供应一览表,包括时间、地点、项目名称、业主联系人、设备品牌型号、造价、规模、质量、节能、环保等要素;
(10)企业概况及所报设备介绍、设备样本。
上述所有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封袋,封袋上须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所有预审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视情况要求申请人限期提供上述投箱资料原件用于核实。
(三)确定投标人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延期报名。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