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SDZCZ 2010-6
二、招标项目名称:大武口区检察院办案安全区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大武口区检察院办案安全区室内装修工程
序号 | 工程范围 | | 序号 | 工程范围 | 详细要求 |
1 | 走廊 | 6 | 询问室 | 见招标文件 | |
2 | 医疗室 | 7 | 讯问室 | ||
3 | 卫生间 | 8 | 审讯监控室 | ||
4 | 侦查指挥中心 | 9 | 法警执勤室 | ||
5 | 接待室 | | |
五、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财政拨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90%,余款年底前付清。
六、投标人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规定,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室内装修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2人以上(含2人)项目经理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记录,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 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4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区政府2号楼1楼)。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整,标书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八、现场踏勘及技术答疑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0年5月6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大武口区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十、保证金:见招标文件要求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杨惠敏
联系电话:0952-2012336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区政府2号楼1楼
项目联系人:代风云 陆建文
电话(传真):0952-2026846 2029829
宁夏大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