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舞台机械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工程编号:130400100027-002
1、 邯郸文化艺术中心工程 ,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邯发改投资【2009】446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舞台机械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
邯郸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建筑面积42647平方米,由大剧院和报告厅组成。大剧院观众厅为1567座,报告厅观众厅为622座。
大剧院舞台为品字形舞台,由主舞台、两侧侧舞台三部分组成。主舞台宽32米,深度25米,台上净高29米;左右侧台各宽21.5米,深度25米;主舞台台口宽度18米,高度12米。
报告厅舞台宽21米,深度11米,台上净高9米;台口宽16.9米,高度8米。
2.2 建设地点:位于邯郸市人民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大剧院、报告厅舞台机械设备的深化设计、设计联络、采购、制造、供货、安装、调试、集成、考核检验、试运行、验收、人员培训、临管服务、技术资料提供及售后服务等方面。
2.5项目开工日期为2010年 3 月 3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舞台机械工程 2011年9月30日 具备试运行条件。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须是舞台机械的专业制造商或承包商;
3.2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证书;
3.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类似项目业绩:近五年(2005年5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总承包(含从土建总包方分包全部舞台机械工程)完成过2项合同额内舞台机械部分投资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舞台机械工程。
3.4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至少完成1项舞台机械工程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国内舞台机械工程,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5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舞台机械的专业制造商或承包商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整个投标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联合体中任何一个单位的专业工作业绩将被视为整个联合体的业绩。联合体主办方应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证书;若联合体成员为国外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6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投标申请人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通过考察后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持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证明)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于2010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26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从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四楼投标报名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联合体报名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0年 4 月 27 日9:00前送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报名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邯郸文化艺术中心舞台机械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招标人: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512室
联系人:田明星 曹妍妍
邮 编:056002
电话/传真:0310-20306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
联系人:车明海 王 浩
邮 编:050010
电 话:0311-86999231
传 真:0311-8699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