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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ZBC2010013CN昌宁县公安局派出所监控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0-04-26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受昌宁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派出所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的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 谈判内容:派出所监控系统 [招标编号:TRZBC2010013CN]。数量:详清单附表;具体内容详竞争性谈判文件。

  派出所监控系统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硬盘录像机
11
2
11
3
77
4
监视器
11
5
专业监听拾音器
44
6
11
7
同轴电缆
8800
8
电源线
8800
9
音频线
8800
10
硬盘
22
11
摄象机支架
88
12
摄像机电源
77
13
11
14
音箱
11
15
PVC管材及线槽
1
16
辅材
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人民币,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云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备案证;

  5、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给代理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原件(指主要设备厂家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包括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监视器、专业监听拾音器、线缆),投标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6、请提供与设备有关相关合法有效证书;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2010年04月26日上午8时00分至04月28日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五、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二和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十五条之规定选择数量合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中同一设备制造厂商只能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受。

  八、愿参加本次招标设备投标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提出投标申请。

  九、其它事宜

  1、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兰都饭店商务北四楼406室)

  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全部内容;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3、联系人:杨菊芬、杨留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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