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隆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室外LED全彩色显示屏(P10)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隆阳区隆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委托人委托的室外LED全彩色显示屏(P10)项目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承包人,该项目的招标方式已获得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的批准。
一、项目名称:室外LED全彩色显示屏(P10)项目【招标编号:TRZBC2010015】
二、谈判内容:室外LED全彩色显示屏(P10)项目招标涉及到的土建施工、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4、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给代理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原件;提供投标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5、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需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CE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后不退还(如能提供原件的请尽量提供原件,报名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检验)。
四、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五、投标报名时间:4个工作日(2010年04月30日上午8时00分至05月06日18时00分),逾期恕不受理。
六、其它事宜
1、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兰都饭店商务北四楼406室)
2、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3、联系人:杨菊芬、杨 留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