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委托,对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监控指挥中心监控系统及榕城等七所监狱“数字化监狱”工程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 0624-10180233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 交货安装实施地点 |
1 |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监控指挥中心监控系统及榕城等七所监狱“数字化监狱”工程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和另册提供的“建设任务及技术规范书” | 1批 | 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软、硬件设备的供货、系统现场安装、调试、集成等工作,经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 |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及榕城等七所监狱。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福建省内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或乙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福建省外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并在投标前到福建省国家保密局报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福建省国家保密局报备函)。
(4)投标人应具备公安部门或有资格的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不低于二级的安防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注:投标人如果不能同时具备上文中第(2)、(3)、(4)项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与其他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等,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其中一方为牵头人,授权该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接受指示和承担责任,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该协议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合法约束力。另外,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中第(1)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七楼709开标厅
6.开标时间:
招标人: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0591-87020156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 编:350001
传 真:(0591)38872072
电 话:(0591)87600347 38872249
联系人:黄鸿彬、庄香东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帐 号:10001269189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