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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办税中心大楼弱电系统集成

2010-05-04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招标公告
康招采(2010)公字11号
江西省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向社会招标采购办税中心大楼弱电系统集成项目,为了保证产品及安装服务的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KZC(2010)公字11号
二、招标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供货及完工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合同中的8.2.11条款。
四、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元;
五、货款结算方式:
(1)按政府采购货款结算程序,凭采购人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分批结算货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合同中的8.2.10条款)。
(2)以上所有款项均只能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到中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开设的基本帐户,不得支付到其它任何帐户,也不得支付现金。
(3)中标方须凭中标通知书,把经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监证的采购合同、验收合格证明(壹式两份)和中标方所在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交政府采购科,政府采购科将手续交政府采购办,由政府采购办按合同办理采购资金结算手续。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包括产品货款、运输搬运、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工作及通过有关质检部门检测等所发生的成本性开支、合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采购人将设置控制价(最低价与最高价),在控制价范围内的投标人进入评标范围。在评标范围内的投标人再按低价优先法评标。
3、除非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七、投标费用
   (一)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份(标书售后,资料费不退)。
(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现金打包方式(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支付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开标会结束后,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了履约担保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我中心出具的收款收据,无息退还。
(三)无论招标结果如何,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
(4)投标人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证内容中必须有:计算机机房施工工程的内容)或工业与信息化部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国内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8)投标人不在江西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必须在江西设有分公司(以已在江西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
(9)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厂家(或国内销售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证明;
(10)中标方供货时,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和产品说明书;
(11)投标人同时必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有关投标人资质及所投产品质量方面的其它证明材料;
本招标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予以审查。
九、现场勘察与招标答疑:
本项目的现场勘察时间定于2010年5月10日上午10:00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准时参加。现场勘察联系人:李女士 0797-6619466。
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0年5月12日下午17:00时前(逾期,将拒收),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把质疑函交给我中心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涉及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的质疑一律由采购人作出答复,我中心将在2010年5月15日下午16:00时前,把答疑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如逾期答疑或未作答疑,则延长截标、开标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招标投标网。
十、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购买标书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2)地 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办公室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年5月25日9:30。
  (2)地点: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综合开标室
十二、本次招标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个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十三、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的取得:以不记名方式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到本中心政府采购科购买。
2、本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本为准。
3、本次开标活动采用先开资格标,资格审查结束后,再开启资格符合性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装订成一册),进行唱标活动。本中心对投标人不承担开标后,投标报价泄密的责任。
4、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出的质疑,本中心不予受理。
5、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质疑,本中心及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对于提供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投标人,将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十四、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查询:
    项目采购人:南康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 0797-6619466
政府采购集中机构: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97—6611683 传真:0797-6617066
十五、招标文件下载路径:赣州招标投标网首页→政府采购→光标移到南康→光标移到more后单击→找到“康招采2010公字11号”招标公告最后的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进行下载即可。(评分办法5月7日上传)
2010公11号南康市地税局弱电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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