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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塔县农矿产品税费监控系统(含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公开招标

2010-05-08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项目名称:金塔县农矿产品税费监控系统(含硬件、软件系统集成)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5月7日至5月26日(节假日不休)8:30-11:30,14:30-17: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5月27日14:30
甘肃省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金塔县农矿产品税费监控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TCB(2010)17号
二、招标内容:金塔县农矿产品税费监控系统(含硬件、软件系统集成),一期建设主要内容:一是在六个矿产资源检查站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地磅数据读取设备(无地磅的需安装动态公路秤);二是在1户煤炭企业的2个出煤井口分别安装轨道式、皮带秤式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三是在县城设立监控中心,安装相应软硬件设备,用以接收包括现有六个矿产资源检查站及1户煤炭企业的称重数据和视频信息,实现显示、汇总、分析、上报等功能;四是在地税局等3个单位设立部门联网系统,可通过WEB查询权限范围之内的相关信息,接受监控中心收集的称重数据信息,实现汇总、分析、上报等功能;五是将9个煤矿矿井的瓦斯检测信息传至安监局综合处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应为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税务登记证、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独立法人;(3)称重设备具有省级质监部门核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4)具有国家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含)以上资质;(5)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6)近三年内(2007-2009年)完成一项以上(含一项)农矿产品税费监控系统类似项目经验,并提供项目清单、合同、用户验收结算凭据、用户意见等相关证明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标书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金塔镇解放路266号)。
供应商有意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投标人资质要求列举证书、证明原件副本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预审。注:以上资料的符合性以评委会最终认定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若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收取方式:
1、直接购买;
2、电汇购买:请将标书费350元(含邮寄费)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937-4420824。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开户名称: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不要在前面加填甘肃省,否则会造成银行退款而延误标书收取时间)
开户银行:农行金塔县支行
账号:221101040001447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
七、开标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电话:秦志宏 18993702523
张炯光 18993702513
钱 昊 18909375596
0937—4420824(传真) 
 

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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