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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智能交通监控工程和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项目统一回复函

2010-05-12 来源: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投标人:
于2010年4月29日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市政府采购网及日照市政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的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智能交通监控工程和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项目(项目编号:WT-RZCG2010-1020),现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统一回复说明:
1. 关于日照城区智能交通监控工程和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项目,我公司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我公司所在地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均为此协会颁发,公安机关不予颁发。我公司的安防工程企业证书范围包含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请予以解答我公司的资质是否符合此次招标要求。
答:可以,并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资质规定开标时提供相应原件资料。
2. 样品测试补充更正说明:
㈠卡口型电子警察测试期间检测方式要求:检测方式选用地感线圈以外的备用检测方式。
㈡高速测速设备检测时,由业主提供80*80*80cm砼基础(地笼相邻固定螺丝间距28cm)及电源接入点,投标方自行准备杆件,只对白天效果进行测试。
㈢A包卡口型电子警察抓拍范围要求:对无护栏或绿化带分隔的非机动车道也能覆盖抓拍;海曲路~烟墩岭路口设备要求改为:不要求闯红灯抓拍,设备数量按双向8车道卡口要求设置,安装位置在该路口以北山东路上,不再要求4个方向。
㈣检测时间自2010年5月13日开始,请各投标人做好检测准备及时间安排。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更改为:2010年5月25日9:00-9:30,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0年5月25日9:30,开标时间更改为2010年5月25日9:30。
4.本回复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回复函为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5.投标人在收到本回复函后,请将本函最后一页《回执》签章传真回函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单位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胡 峰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89号 联系电话:0633-3667930

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庄宜霖 李帅 陈力芹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2010年5月10日


回 执
致: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传真:0633-2227959)
我单位确认收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智能交通监控工程和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项目(项目编号:WT-RZCG2010-1020)的统一回复函。

投标人名称: (盖章)
联 系 人: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布时间:20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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