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委托,就其卷烟配送中心附属设备(太阳能led路灯、智能一卡通系统、UPS后备电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工期要求 |
10标段 | 太阳能led路灯 | 39 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
11标段 | 智能一卡通系统 | 1 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完成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根据要求进行 |
12标段 | UPS后备电源系统(20K UPS机头、100AH电池、电池柜、配电柜) | 1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历天 |
13标段 | 信息发布系统 | 1 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
上述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及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10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3.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 投标人近3年来在太阳能led路灯行业的销售业绩及施工组织经验。
第11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3.2 投标人是专业从事智能IC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应用机具产品生产的企业,有多次承担学校、企业智能卡工程的多种应用系统的成功经验(需用户证明),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证书或相关系统软件设计证书(具备相关系统的软件著作权);
3.4 投标人在河南设有售后维护部门和相关技术人员,并在客观上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售后维护响应时间;
3.5 投标人近3年来在智能一卡通系统行业的销售业绩及施工组织经验。
第12标段: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3.2 UPS后备电源设备、电池、配电柜须为全球著名品牌;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 投标人所投配电柜应具有3C认证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5 投标人近3年来在UPS后备电源系统行业的相关业绩。
第13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3.2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 投标人近3年来在信息发布、视频会议项目的销售业绩及施工组织经验。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分(北京时间)
出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纬二路四号113房间)
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售 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报名资料
第10标段: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
5.3 企业资质证书;
5.4 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经销商提交);
5.5 投标设备近3年来的业绩及合同;
5.6 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资料。
第11标段: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
5.3 企业资质证书;
5.4 工程完工后服务承诺;
5.5 投标人近3年来的业绩及合同(需同时提供用户反馈意见或证明);
5.6 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资料。
第12标段: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
5.3 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4 配电柜产品的3C认证及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5.5 投标设备近3年来的业绩及合同;
5.6 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资料。
第13标段: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
5.3 企业资质证书;
5.4 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5 投标设备近3年来的业绩及合同;
5.6 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资料。
报名资料须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两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同时须提供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四号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毕先生 刘女士
电 话:0371-65928339 65526691
传 真:0371-65928339
电子邮件:ztz310@126.com
河南省烟草公司焦作市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