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人意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天津市网球运动中心会议系统及大屏幕等设备及施工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A-0117)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中增加下列要求:
在所列的采购设备及技术参数等要求下,要按照踏勘现场情况将大屏幕位置背墙拆除,加固更换及更改暖气位置,并恢复原设计原材料要求,在已装修过的会议室内按照高标准的会议系统要求进行施工,线路要隐藏,有破坏的要恢复原状,做到高质量高标准,完工后达到用户使用标准和要求。
本补充文件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市网球运动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5月12日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天津市网球运动中心会议系统及大屏幕等设备及施工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A-0117)”补充文件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