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商都县检察院委托,商都县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商都县检察院安全监控设备、LED电子显示屏进行集中采购。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及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与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编号
1、安全监控设备一套、LED电子显示屏一块;
2、编号:SDZFCG2010—H0007;
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技术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经营者。
三、需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生产经营许可证》(3)《税务登记证》(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其他相关证件。
以上预审材料包括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请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务于2010年5月18日15时前,将预审材料送达商都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购买采购文件说明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资审结束后,我中心将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方式从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三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售采购文件,准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资格预审结果和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商都县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人:刘佳文 冯春霞
联系电话:0474-6919647 13234743563 13847465818
商都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