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天祝县公安局就天祝县城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TZGA2010-001
二、招标项目名称: 天祝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三、招标项目内容:天祝县城区四个红绿灯路口,即大什字(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人行横道灯)、达隆路西口什字(信号灯、电子警察、人行横道灯)、武装部什字(信号灯、电子警察、人行横道灯)、人大什字(移动信号灯、监控、人行横道灯),华干路与312国道丁字路口(监控),及相应安装工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5月14日至2010年5月21日下午18:00时止,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葱岭沟口39号)
七、报名所需资料: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资质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资质证书;(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4)拟投标的产品须出具公安部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5月26日18:00时止
九、开标时间:2010年5月27日9:00时
十、开标地点:天祝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
联 系 人:蒲警官
联系电话: 13884543846
天祝藏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O一O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