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P201001042河北省政法三级网系统建设(视频部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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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政法三级网系统建设(视频部分)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001042
采购人名称: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苗社祥、张子君 电话:0311-66622388、8518643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段向辉 联系电话:0311-87908671 传真:0311-87908679
本项目联系人:王庆 联系电话:0311-87908672 传真:0311-87908679
综合信息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采购内容及数量:河北省政法三级网系统建设,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采购用途:办公
供货地点:用户所在地。
建设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5天货物交付河北省内各建设地点,并由用户清点、验收;签订合同后40天之内完成安装调试和与原网络的割接,全部开通运行。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质要求:
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的通知”及“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综合信息部联系。
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设备生产厂商注册资金要求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2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金为外币,折合人民币计算。供货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公证部门公证过或经工商部门认定的副本复印件。
*2、谈判方须为本项目采购的视频设备(MCU、视频终端)生产厂商,生产厂商要提供就本项目需求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书,全程参加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的生产厂商可以委托唯一代理商代表厂商与甲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中标厂商须向甲方提供委托书),履行相关义务,但生产厂商必须向甲方全权负责。主产品应是本生产厂生产,附属设备允许外采,外采的型号、厂家、价格应在标书中明确。
*3、实行进网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设备,谈判方谈判时需提供许可证及进网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注:以上三项谈判方必须满足,不满足者取消谈判资格。
4、业绩。谈判方需提供2004年以来,在国内地市级以上部门,采用与本项目相同类型设备(或高于)视频会议应用业绩的用户报告、合同、验收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或经公证的与原件相同的复印件(要求供需双方盖骑缝章或每页双方盖章),并能够提供用户名单及联系电话。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0年5月14日至2010年5月20日(节假日不办公)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319房间)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信息部购买,购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提供者不予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10年5月26日上午8:30至9:00
谈判时间: 2010年5月26日上午9:00
谈判地点:西山宾馆五楼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西端机械化步兵学院北临,电话83986628转821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备注: